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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未收到教召令 2後備軍人沒報到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人民因工作、時間限制或一時疏忽等因素,未及時向戶籍機關申報非常普遍,難認定被告是刻意閃避教召,故予2人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人民因工作、時間限制或一時疏忽等因素,未及時向戶籍機關申報非常普遍,難認定被告是刻意閃避教召,故予2人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0/04/05 09:3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孔姓男子前年因搬離租屋處未收到教育召集令,故未到指定營區報到,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另一名劉姓男子於去年因搬家未收到教召令,也被送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人民因工作、時間限制或一時疏忽等因素,未及時向戶籍機關申報非常普遍,難認定被告是刻意閃避教召,故予2人不起訴處分。

孔男到案後向檢察官表示,原本在基隆租屋所以留下當時的地址,但後來因為因為工地移到台北市,自己就跟著工地跑,沒有收到教召令,才沒依規定前往營區,並非故意躲避教召。

劉男到案後也向檢察官宣稱,教召令寄送的地址是母親的房子,但當時自己已經搬到台北市吳興街居住,還在考慮要不要回基隆居住時,母親已經將房子賣掉,自己的戶籍還被強制遷到戶政事務所,所以才會沒收到教召令。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因現代社會變遷,一般人因工作或是就學等眾多因素,會搬離戶籍地,加上工作或是一時疏忽,未向戶籍機關申報,難認定被告主觀上有避免教育召集的意圖,經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2人有何妨害兵役犯行,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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