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被酒測 基層警:應是史上年紀最小
2020/04/04 14:3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6歲男童騎腳踏車撞到電動車被酒測,引起各界議論紛紛,對此基層官警說,此舉雖符合SOP標準程序,並無不當,但考量該案可能是史上年紀最小的孩子,可能不會也無法吹酒測器,員警可視小朋友是否有酒容或酒味決定,或使用酒精檢知器初測,再請雙方確認註記,可能是較通情達理的作法。
台中市大里區昨下午發生一起車禍,楊姓男子買不到一個月的特斯拉電動車停在門口,遭一名6歲男童騎腳踏車撞到造成車側身受損,車主報警處理,警員到場除了依規定量測肇事現場並且製作筆錄,還在男童家長陪同下替肇事男童進行酒測,畫面被拍下後PO上網路,引發網友熱議。
此事同樣在基層廣泛討論,有官警說,以往最常查獲的就是,青少年偷騎家中或是朋友機車上路被攔查,除了先吃上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一旦酒測值超標,同樣得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先移送少年法庭處理,經法官審理後,可裁定保護處分或移送檢方針對觸犯刑法部分偵辦。
但如果因為酒駕造成他人傷亡,除刑法上可能構成過失致死或傷害罪責外,在民事賠償部分,少年父母也須針對被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而以往曾查獲國小五、六年級學童偷騎車肇事案例,按規定當然要酒測,但6歲男童被酒測可能是史上年紀最小的案例。
只是員警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對於交通事故現場,各種有利於還原真相的跡證,均應詳細採集紀錄,因此實施酒測符合SOP標準程序,並無不當,但年紀這麼小的小朋友可能不會也無法吹酒測器,可視小朋友是否有酒容或酒味決定是否酒測,或使用酒精檢知器初測,但原則上類似幼童案件得彈性應免予實施酒測,再請雙方確認註記,可能是較通情達理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