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子坑開發案逆轉 前違建查報小隊長改判6年
2020/03/31 23: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建管處前違建查報隊小隊長的林韋鳴,被訴圖利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無權占用國有土地,及保有原應查報拆除違建物的不法利益,有損官箴,士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判他無罪,但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逆轉改依圖利罪判林6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仲明在2003年起接手經營貴子坑鄉村俱樂部,2005年時,探勘到溫泉水源地,便拆除原有的違建貨櫃屋,再重建兩層樓的湯屋,陳2007年時再將舊有違建游泳池拆除改建,改建綠屋餐廳,另棟1層樓則加蓋成2樓成為「生活小市集」,2009年又拆除既存建築,重建成兩層樓的景觀餐廳,形成違建「越拆越大」情形,許多民眾向北市府提出檢舉。
當時,台北市建管處違建查報隊小隊長的林韋鳴多次前往該處勘查,已看見現場有工人、機具,並將違建修建完成,竟基於圖利陳仲明的犯意,僅查報游泳池上方的鐵架、波浪板等物,及高爾夫球場擊球區上方所架鐵架及部份違建,其餘湯屋區的多間湯屋、湯屋區旁餐廳「生活小市集」及游泳池上方餐廳「綠房餐廳」等主要違建物部份,均故意未予查報違建,致陳仲明得以無權偵用國土,並獲得相關違建物得以免遭拆除的不法利益。
一審判林韋鳴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認為林韋鳴負責違建查報認定及取締,竟為圖利業者,對於應查報拆除的違建均未予查報,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一審判無罪有誤,今改判林6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