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課員喝花酒護航 1.8噸中國面板免稅侵台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關務署台北關劉姓課員2011年負責貨物查驗,卻涉嫌接受報關業者招待喝2萬元的花酒及賄款,放行1.8公噸的中國手機面板以免稅方式侵台,事後雖然退還5000元,桃園地院仍認為行為已觸犯貪污罪,判刑5年2月。他要求公懲會在刑事判決確定前停審,但公懲會認為全案事實明確,日前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公懲會指出,劉員負責貨物查驗、估價徵稅、取締走私等業務,因而結識一名報關行陳姓老闆,陳男承攬中國業者委託輸台的中國面板生意,以「包稅」計酬,為了想省下面板電子零件高額稅金,竟花錢買通劉員,要求查驗時放水。
2011年6月間,陳男請同仁在遠雄倉儲旁的貨車停靠處,交給劉員5000元賄款,藉以建立交情,7月初又請另外一位同仁從公司戶頭領出5萬元,於當天晚上宴請劉員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喝花酒,席間陳男拜託劉男日後查驗他的貨品時不要調稅,喝完花酒後以公款支付花酒費用2萬元。
5天後,陳男要從中國進口一批手機面板,重量高達1.8噸,為了規避高達35萬3514元的關稅,他再度請人交付5000元賄款給劉員,並在申報單上填上15名人頭的名字,填寫不實貨名,接著把1.8噸的面板分成90袋、30筆報單申報,每筆刻意僅申報2000餘元,以符合3000元以下的免稅標準。
劉員明知這些物品都是高價電子零件,卻因接受賄款及花酒招待,逕自放行,違背職務未取締,過了數日心理不安,退回5000元賄款。
一審桃院判刑5年2月,財政部隨即把案子移請公懲會審理,雖然劉員否認收賄,要求刑事判決確定前停審,但公懲會認為犯罪事實已明顯,沒有停審的必要。
公懲會指出,劉員違反公務員應誠實清廉的要求,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評議後判撤職並停任公務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