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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妻被撞死一屍兩命 傷心夫也走了...

吳姓男子超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害蕭男家庭全毀,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1個月徒刑。(資料照)

吳姓男子超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害蕭男家庭全毀,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1個月徒刑。(資料照)

2020/03/19 19: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罹患癌症的蕭姓男子去年前往醫院就診時撿到3000元,因此載著懷孕的妻子準備前往報案,途中卻遭遇死亡車禍,妻子死亡、胎兒也死產,一屍兩命;蕭男手腳擦挫傷並無大礙,但他家庭全毀、悲傷至極,日前也已離開人世。檢方調查後起訴肇事者吳男,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1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6月13日上午,罹患癌症的蕭男前往台大兒童醫院就診時,在地下3樓停車場撿到3000元,他決定先返家換車,再載著妻子前往警局報案,怎料,他們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時,卻遭遇死亡車禍。

檢警調查,開著小貨車的吳男超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擦撞到蕭男,害蕭男及妻子摔倒。

懷有19週身孕的蕭妻,頭頸部及胸腹部受創,肺藏及脾臟挫裂傷出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及血氣胸死亡,腹中胎兒經緊急解剖仍舊死產,一屍兩命。

蕭男左肩、左手肘、左手、左膝等部位受傷,雖無大礙,但得知妻子、胎兒死訊後,悲傷至極,更慘的是,他因忙於處理後事,忘了把錢拿去警局而被告侵占。

檢方偵辦時,蕭男表示絕無侵占之意,告訴人聽到蕭男不幸的遭遇後也說:「他應該是忘記,我希望不要處罰他,他太可憐了,我很心酸」;檢方因此還蕭男清白,處分不起訴,不過,據了解,蕭男日前也已離開人世。

車禍部分,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肇事者吳男;法官認為,他超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導致蕭妻死亡且腹中胎兒死產,造成無法彌補損害及家屬精神上莫大創傷,惟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但迄未達成和解或賠償,判刑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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