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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壞電子腳鐐逃亡落網 「計程車之狼」假釋犯被羈押

    2020/03/04 12: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訊後認定,「計程車之狼」歐力源涉犯加重強盜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資料照,記者翻攝)

    士林地檢署訊後認定,「計程車之狼」歐力源涉犯加重強盜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資料照,記者翻攝)

    首次上稿 07:55
    更新時間 12:04

    「計程車之狼」歐力源3年前假釋出獄,因有再犯之虞被要求配戴電子腳鐐,但他積欠賭債,擔心債主找上門,本週一在花蓮住處破壞腳鐐後,驅車逃往北部並持刀搶劫檳榔攤,後再南下高屏躲藏,前後共18小時。所幸警方昨順利逮到人,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歐男涉犯加重強盜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現年53歲的歐男,2017年假釋出獄後被規定自晚間10時起到翌日上午5時均不得離家外出,經濟狀況不佳的他,白天四處打零工餬口,卻又沉迷賭博,先後欠下10萬餘元債務;歐男無力償還,又擔心被討債,前天在住處破壞腳鐐後,先驅車台北市大同區搶劫檳榔攤,後再開車前往南部躲藏。

    昨天下午接近2時許,歐男一度從中山高往北開,卻突然下岡山交流度並在市區四處流竄,直到3時45分許,歐男因尿急開進加油站,其車輛被警方鎖定,待他離開駛離加油站,於燕巢燕巢安招路停等紅燈時,警方上前將他從駕駛座拉下逮人,車上還搜出1把刀。

    警方發現,歐男身上剩下3千餘元贓款,其餘贓款則被歐男用在吃飯與加油上;警方昨晚帶歐男搭高鐵回大同分局製作筆錄後移送士檢偵辦,士檢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今上午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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