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為美蘿莉處理裸照糾紛 下藥、持槍性侵13歲少女

假借為13歲小六女處理裸照糾紛,惡男下藥、持槍抵美蘿莉太陽穴性侵!(示意圖)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妨害性自主及傷害等前科的林姓男子,假借替13歲少女小美(化名)處理糾紛,竟在旅館房間內下藥,又掏出手槍逼小美脫光衣物後性侵得逞,新竹檢方依性侵幼女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有妨害性自主及傷害等前科的林男(28歲),為處理13歲少女小美與15歲陳姓少女的糾紛,2018年9月某日約小美與陳姓少女及其友人張男到新竹市左岸假期旅館某房間見面,4人即在房間內共同喝酒,小美與陳姓少女因先前裸照糾紛,至該房間廁所討論,並達成和解共識。
二女從廁所出來後,小美因不明原因而感覺頭暈,懷疑遭人下藥,為免遭林男、張男發覺其察覺有異,遂傳送自己可能遭下藥的簡訊向陳姓少女求援。
沒想到陳姓少女竟仍將此事告知林男,林男因而不滿,當場掏出不明黑色手槍抵住小美太陽穴,恫稱:「你說我下藥是嗎!」等語,並強令小美脫去衣褲,致小美心生畏懼而不能抗拒,依指示褪去衣褲。
林男見小美不敢抗拒,先令陳姓少女、張男進入廁所「清場」後,即將小美壓制在床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小美不甘受辱,報警偵辦。
林男否認持槍恐嚇、性侵小美,聲稱當時有詢問小美是否要做愛,且她也想做愛。
陳姓少女則說當時有看到林男拿槍,且小美有說酒被下藥,懷疑是林男要跟她做愛,之後林男要求她與張男去廁所,之後她從廁所出來看到小美拿著棉被遮下體。
林男妻子說,事發後2個月小美有告知她遭林男性侵,她則請小美不要提告,也說會給小美錢,但後來沒有給。小美告訴她被林男持槍要求脫衣服,並遭性侵得逞。全案依性侵幼女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