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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告男友人偷拔陰毛 3友反證自稱「沒穿內衣褲」

台北地檢署傳喚在場友人作證,大家卻說沒看到翁男性騷擾,反倒是女方曾對翁男說:「我沒穿內衣褲」,考量此案只有女方的單一指述,認定罪證不足,將翁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傳喚在場友人作證,大家卻說沒看到翁男性騷擾,反倒是女方曾對翁男說:「我沒穿內衣褲」,考量此案只有女方的單一指述,認定罪證不足,將翁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20/02/25 11:3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翁姓男子與4名男女友人相約談心,期間翁男開黃腔,作勢要摸正妹女友人下體,引來女方不悅;女方指控翁男偷摸她胸部及下體,甚至還拔她的陰毛,涉嫌性騷擾;台北地檢署傳喚在場友人作證,大家卻說沒看到翁男性騷擾,反倒是女方曾對翁男說:「我沒穿內衣褲」,考量此案只有女方的單一指述,認定罪證不足,將翁男不起訴。

女方在警詢時指控,去年6月10日至8月2日,翁男在友人聚會期間,趁她來不及防備,以手偷摸她的胸部、下體及手臂,甚至還拔她的陰毛,涉嫌性騷擾。

翁男到案後否認,辯稱他曾與女方玩互摸身體的遊戲,女方沒拒絕,他雖曾作勢要摸女方的下體,但並沒有實際行動,在場的3名友人都可作證。

參與聚會的林姓友人證稱,當時大家在泡茶聊天,翁男曾與女方開玩笑,拍了女方的膝蓋,但沒有偷襲女方的私密部位,而且大家都在場,翁男不可能做那些事情。另名在場的楊姓友人則證稱,沒見到翁男偷襲女方,只有聽到女方對翁男說:「我沒穿內衣褲」。

檢方考量事發現場沒有監視器畫面,相關證述並未對翁男不利,且女方向警方報案提告後,檢方多次傳喚都未到庭,由於此案只有女方的單一指述,因此認定翁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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