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得花公務預算「養」越界中國漁民 楊曜擬提案:用罰鍰支應
2020/02/06 16:3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的情形屢見不鮮,按照現行規定,這些中國漁船被我國海巡人員查獲後,將會被扣回留置並裁處罰鍰,不過這些人被留置的期間,生活費用都得由海巡署以公務預算支應。對此,民進黨立委楊曜辦公室表示已在研議修法,可能的方向是從這些人員的罰鍰中撥補一定比例,作為支應這類支出的經費。
據了解,自從我國在2015年提高裁罰後,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的情形一度明顯減少,不過前年起又有增加趨勢。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海巡署在2018年取締的非法船隻較2017年增加63%,而當年度中國漁船遭罰共計6160萬元,更是2015年後的新高。
在海巡人員全力查處越界捕魚的同時,也衍生了另一項問題,目前中國漁船若是被我國海巡人員查獲越界捕魚,船上人員都會先被送到各地的留置室,在此等候進一步的裁罰,然而這段被留置的期間,其生活費用必須由海巡署以公務預算支應,雖然金額不大,但等於是變相以公務預算「養」這些越界漁民。
為解決此問題,楊曜辦公室近日正研議改善方案,初步構想是希望從這些違法案件所繳納的罰鍰中撥出一定比例支應,但具體如何修法、如何實施,目前均仍在討論中。
1名海巡署官員指出,其實過去海巡署就曾發文向行政院主計總處建議,但主計總處考量此舉可能影響國庫歲入,因此並不同意,未來如能找到解套方案,不但可節省公務預算,另一方面也增加提升第一線弟兄裝備、設施的空間,海巡署當然樂見其成。
另名海巡署官員也說,過去署內還曾考慮過要讓船舶所有人來支付這些費用,但因船舶所有人在對岸,實務上可能難以處罰,因此至今仍未找到妥善解決的方式,樂見有立委願意正視這個問題,協助讓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