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狠心中國妻返鄉探親一去不回 悲情男「苦守寒窯」18年仍離婚

簡姓男子2000年,討了中國女為妻來台,簡妻隔年竟藉故返鄉探親一去不回;簡男在「苦守寒窯」18年後訴離。(情境照)

簡姓男子2000年,討了中國女為妻來台,簡妻隔年竟藉故返鄉探親一去不回;簡男在「苦守寒窯」18年後訴離。(情境照)

2020/01/21 20:3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簡姓男子2000年,討了中國女為妻來台,簡妻隔年竟藉故返鄉探親一去不回;簡男在「苦守寒窯」18年後訴離。基隆地院以2人未同居生活逾18年之久,婚姻名存實亡,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簡姓男子2000年9月間,遠赴中國娶了張姓女子為妻,在中國辦妥結婚手續後,不到2個月就接愛妻來台登記結婚,結為連理。

未料,張女來台與簡同居一年後,竟以返鄉探親為由,從此一去不回,讓簡成家的心願破碎。

簡在張女返鄉後,往來兩岸,盼用真心喚回張女的心,但事與願違,在苦等張女18年,見仍無法挽回張女的心後,才死了心,去年向法院訴請離婚。

基隆地院審酌,簡提出2人2000年在台灣登記結婚的戶籍謄本,與法院另向內政部移民署調閱張女出入境資料,查出張女2000年入境來台1年,隔年即出境未再來台後,認定張女來台登記結婚僅居住1年,2001年出境至去年已逾18年。

法院認為,張女與簡婚後,未同居生活已逾18年之久,婚姻生活已名存實亡,難以期待雙方能繼續經營婚姻生活,判准2人離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