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陳文彬涉賄選 判刑4年
2020/01/10 18:2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無黨籍屏東縣議員周陳文彬因涉賄選,一審被判當選無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又依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還可上訴,但依法應暫停議員職權。
屏檢調查,曾任兩屆春日鄉民代表的周陳文彬,去年參選第13選舉區(春日鄉為主)山地原住民縣議員,為求當選,涉嫌與曾姓、石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價碼向選民買票,屏檢掌握相關事證後,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
屏檢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周陳文彬,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去年10月間判他當選無效,屏東地院刑事庭審理後也採信檢方所提證據,判處周陳文彬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周陳文彬因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依法應停止其議員職權,除非上訴後改判無罪,才可於任期屆滿前復職。周陳文彬未接電話,無法獲知其對判決結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