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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等24小時就能報案找人! 警籲「三不一沒有」找失蹤家屬

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員林庭緯和張男家屬。(記者劉慶侯翻攝)

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員林庭緯和張男家屬。(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0/01/04 09:37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有精神障疑疾病的張姓中年男子,9月間和長期照顧他母親大吵一架後就離家出走,自此流落街頭。直到日前警方發現他獨坐路邊,調查發現是失蹤人口,才緊急連絡他家人,讓他可以安全返家。

警方表示,近年來許多民眾仍有家人失蹤後須等候24小時才能報案的傳統迷思,導致錯過協尋黃金時間。事實上,失蹤狀況只要發生即可就近報案,警方受理建檔後會立刻通報到全國警政單位,一同協尋。

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員林庭緯巡邏行經市民大道,發現一名中年男子蹲坐於路旁,當時已為深夜時段,對方隻身逗留的身影讓林員不禁多加留意,便前往查詢,才知張男因與母親發生爭執,因而離家。

林員調查後發現張男已由家屬通報為失蹤人口,隨即聯繫張母前往派出所認領張男。

據張母表示,兒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去年9月底兩人大吵一架後,兒子就憤而離家,她原本以為兒子過幾天氣消後就會返家,所以沒有立即報警協尋,沒想到從此音訊全無。

張母懊悔的說,她雖然日夜掛念著兒子的安全,直至12月初經友人提醒才向警方通報失蹤協尋,所幸林員機警的盤查,才使母子倆趕在過年前團聚。

警方表示,有失蹤人口的家屬應切記「三不一沒有」:第一不「不用等」,可立即向警方報案;第二不「不用跑」,無論何地都可就近至派出所報案;第三不「不用錢」通報協尋失蹤人口並不需要額外付費,一沒有「沒有案底」民眾通報家人失蹤並不會留下案底,也不會留下素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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