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女助理被免職 前法官四度提再審仍敗訴
2019/12/23 17:3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偷親女助理嘴角等不當言行,被職務法庭認定已達性騷擾、不適任審判,遭判免職,陳鴻斌不服提起再審,7月3日被司法院職務法庭駁回,陳不服8月1日第四度提出再審,因未提出新事證,日前又遭駁回。
陳鴻斌被監察院認定有8項違失,分為偷吻女助理嘴角、稱絕對不會原諒她接受男性邀約、擋住辦公室大門阻陳離去、辦公室內擁抱、購物代付帳、贈相機、邀上山拍照、掩飾自身疏失等,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被判免職,因他已經申請退休,法官身分被剝奪,退休金一個月少了約10萬元,影響甚鉅,他遂向職務法庭提起第四次再審。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陳並未提出具體新事證就提出再審之訴,因此予以駁回。若未來陳還有新事實、新證據,仍可提起再審,無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