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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騎士衝入對向車道撞曳引大貨車死亡 司機獲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已予金姓男子涉嫌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金姓男子涉嫌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2019/12/20 14:4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金姓男子9月17日上午7點多,駕駛營業曳引大貨車行經楊梅區高上路時,與騎乘機車的彭姓少年發生碰撞,導致彭姓少年死亡,桃園地檢署調查,車禍導因於彭姓少年騎車速度過快,過彎時失控衝入對向車道,金男沒有過失,已予他涉嫌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

當天上午7點多,金男駕駛營業曳引大貨車沿著高上路由西往東行駛,彭姓少年騎著機車沿著高上路由東往西行駛,卻發生對撞車禍,導致彭姓少年頭腹部鈍挫傷併面顏骨骨折、臟器損傷、內出血,送醫不治。

彭姓少年的父親痛失愛子,悲痛逾恆,並對金男提告,桃園地檢署調閱營業大貨曳引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彭姓少年騎機車速度過快,在發生事故的彎道處,因速度過快,轉彎時失控打滑而騎到對向車道,才會撞上營業曳引大貨車。

檢方說,金男遵守交通規則在車道內行駛,對於彭姓少年騎入對向車道的突發違反交通規則舉動並「無法預見」,他應不用負擔過失責任,已予他涉嫌過失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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