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頂樓違建阻逃生遭檢舉 女屋主竟反告鄰居侵入住居

頂樓加蓋阻逃生,恐涉刑責。(資料照)

頂樓加蓋阻逃生,恐涉刑責。(資料照)

2019/12/14 23: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有棟7層樓建物,住在頂樓的林姓女屋主向上增建兩層,被其他層住戶檢舉違建,並告發「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罪」,未料林女反對鄰居提出侵入住居告訴,讓新北地院法官認定犯後態度惡劣,重判9月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發現林女事後就拆掉門扇,惡性非極重,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免去牢獄之災。

該棟建物建於30年前,屬於住商混合集合住宅,林女在頂樓避難的屋頂平台上加蓋第8、9層,並在樓梯口加裝鐵門上鎖,阻絕其他住戶向上避難的通道,連水塔壞了,維修工都不得其門而入,導致鄰居非常不滿,向新北市政府檢舉違建。

工務局到場勘查,認定違反建築法規,要求林女限期改善,她雖然拆下門鎖,卻在鐵門內側加裝了一個木門並上鎖,屋內仍由其兒、媳、孫居住,同棟3名住戶登門質問,雙方爆發口角,其中一名陳姓住戶告上地檢署,檢察官認違建危害公共安全,起訴阻塞逃生通道罪,最重可處3年徒刑。

林女則反制,對陳男提出侵入住居告訴,未料卻獲反效果,新北地院批她欲用刑事告訴阻礙陳男穿越木門,犯後態度惡劣,應給予嚴厲懲罰,判刑9月;林女不服,上訴辯稱木門沒上鎖,並未阻礙逃生。

高院調出偵查及原審卷證,發現林女加蓋違建雖然有留避難平台,但住戶要抵達平台前,必須先穿越8樓室內,意即若8樓上鎖,一旦發生火災,其他住戶根本無法透過此唯一通道向上逃生,確有公共危險疑慮。

至於林女辯稱木門未上鎖,高院也指出,3名住戶出庭證稱,曾試著把木門打開,但無法推動門把,直到屋內的人從內開門,發出開鎖的聲音,門扇才能開啟,可見上鎖一事為真。

縱使林女上訴依舊否認犯行,惟已拆門面對錯誤,高院因此覺得原審判刑9月過重,不符合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改判可易科罰金的5月徒刑,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