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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林森四面佛縱火案 2男羈押禁見

台北市林森北路林森四面佛七日遭人縱火,警方逮捕涉嫌動手放火和涉嫌教唆縱火的兩名男子,10日凌晨0點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台北市林森北路林森四面佛七日遭人縱火,警方逮捕涉嫌動手放火和涉嫌教唆縱火的兩名男子,10日凌晨0點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9/12/10 06:02

首次上稿 00:30
更新時間 06:0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本月7日上午遭縱火,警方昨逮獲涉放火的鄭男和教唆縱火的李男,台北地檢署複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二男,法官漏夜開庭後,今(10)日凌晨0時許認定二男涉公共危險放火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有潛在共犯與人證待查,裁定2男皆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29歲李男去年在網路上與四面佛陳姓廟公口角爭吵,李事後遭人毆打,他認為是陳教唆,控告陳但敗訴;李不滿,以1萬元代價找29歲鄭男縱火,他2天前就準備好縱火用的易燃物,起火後更在對面騎樓全程錄影、觀看。

警方調查,李男曾是保全、酒店經紀,去年在網路上與陳姓廟公在網路上互嗆;李事後遭人毆打,他認為是陳指使,提告傷害,但陳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李心生怨念,起意縱火報復。

本月5日,李先將易燃物裝在汽油桶,藏放在台北市民生東路、新生北路附近防火巷;隔天,李帶鄭到四面佛廟周邊勘查,並告訴鄭汽油桶的藏放地點。

7日早上6點多,李與鄭相約在台北車站,要求鄭步行前往四面佛廟,鄭自行前往;起火前,李在四面佛廟對面監看,確認陳姓廟公離開後,指示在附近公園待命的鄭前往縱火,李在對街用手機拍攝火場火勢。

鄭縱火後,搭計程車至萬華丟棄雨衣,搭捷運至西門站與李男會合,再搭小黃至大同區洗三溫暖,至當晚10點多才各自返家。

警方追查沿途監視器畫面與目擊者指證,前天深夜在台北市文山區逮鄭,再到新北市新莊區逮李,昨移送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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