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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IG公開前女友裸照 索討分手砲

陳男不滿女友小美分手後馬上另結新歡,將她的19張裸照貼在IG上,逼她再打一次分手砲,遭小美控告恐嚇與性侵。(示意圖)

陳男不滿女友小美分手後馬上另結新歡,將她的19張裸照貼在IG上,逼她再打一次分手砲,遭小美控告恐嚇與性侵。(示意圖)

2019/12/07 23:5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陳姓男子不滿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馬上另結新歡,竟將她的19張裸照貼在IG上,逼小美再打一次分手砲,事後小美控告陳男恐嚇與性侵,新竹檢方調查後將陳男依恐嚇罪嫌起訴,然而檢方認為,小美與陳男進摩鐵開房間時,明明有很多機會可求救或逃走,但小美都沒有動作,因此認為性侵部分不成立。

小美指控,與25歲的陳男原本是男女朋友,雙方交往期間,小美曾傳送裸照給陳男,事後陳男不滿她分手後另結新歡,不回聯繫,陳男竟傳送訊息恐嚇要她裸照散布、傳送給小美家人,還開IG帳號,貼了19張猥褻照片讓人觀覽,以此事恐嚇,使她心生畏懼。

陳男到案後坦承有傳送訊息給小美及設立IG帳號等情事,但否認恐嚇,辯稱上傳這些照片應不至於使人心生畏懼。檢方依恐嚇及散布猥褻物品罪嫌起訴陳男。

小美另指控,她因此事心生畏懼,陳男約她碰面,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不讓她離去,要求發生性關係,聲稱之後會刪除裸露照片,還逼她口交,性侵得逞。

陳男辯稱,當天小美說交了新男友,他說希望當天再過最後一晚,小美則說以後就不要再見面,他也答應,兩人才去汽車旅館,他堅稱沒有用裸露照片威脅小美打分手砲。

檢方調查,小美指稱到汽車旅館前,陳男即在車上以裸露照片脅迫她發生性行為,其間她有拒絕,然而檢方調閱小美進、出汽車旅館之際,陳男的車有短暫停留於櫃檯,並有服務人員接洽,然而小美均未有何求救或抗拒表現,參酌小美於案發後並未及時向外求助,還搭陳男的車離開,與常理不合。

此外,小美雖指稱因陳男威脅散布裸露照片,不得已而隨同至摩鐵發生性行為,且陳男確曾傳送訊息給她,提到將會把裸照散布、發送給小美家人,然而訊息發送時間從3月21日起至5月29日,期間長達2個多月,也不合常理,因此這部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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