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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急衝派出所借廁所 嫌警佔用太久他「憋」到爆氣

陳男因內急跑到草湳派出所借廁所,嫌廁所被警佔用太久,爆氣嗆警察了不起是不是。(擷取自GoogleMap)

陳男因內急跑到草湳派出所借廁所,嫌廁所被警佔用太久,爆氣嗆警察了不起是不是。(擷取自GoogleMap)

2019/12/03 11:2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都是借廁所惹的禍!桃園市52歲陳姓男子今年9月30日上午9點多,因內急到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借廁所,剛好蘇姓巡佐正在使用,陳男在外「憋」到受不了,嫌蘇姓巡佐佔用太久,等他一開門出來,陳男竟嗆「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是」,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公然侮辱部分則不提告,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蘇姓巡佐當時是在上廁所,且陳男只是借廁所,並沒有涉及任何案件要被逮捕的情況,因此,不構「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嫌要件,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侮辱公務員罪的前提,是行為人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而蘇姓巡佐雖是值班副所長,當時是剛上完廁所出來,而陳男只是去派出所借廁所,並沒有涉及任何案件要被逮捕的情況,因此,不算在執行公務的期間,陳男的行為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而公然侮辱部分則未提告。

警方表示,陳男當時內急、想大號,跑到派出所借廁所,蘇姓巡佐正好在廁所大號,陳男敲門、蘇姓巡佐回「有人」,陳男仍不斷猛敲,蘇姓巡佐又回「有人!如果很急,可以到附近車站或便利商店借廁所」,但陳男仍堅持要上,蘇姓巡佐走出廁所時,兩人因此發生爭執,陳男還嗆警「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是」,由於陳男口氣、態度都不好,才會在他上完廁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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