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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教保員虐打4歲童 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刑!

案發後魏女(中)一度向男童母親下跪。(記者蔡彰盛翻攝)

案發後魏女(中)一度向男童母親下跪。(記者蔡彰盛翻攝)

2019/12/02 01:2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私立立人幼稚園教保員魏宏如被控在去年11月16日當天,從早上到中午期間,連續對4歲男童打手、踩腳踝、甩巴掌,男童晚上睡覺時驚醒哭喊,母親發現他身上傷勢,加上有路人目睹魏女在遊樂場踩踏男童腳踝,錄影PO上臉書,新竹地院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刑3月。

判決書指出,40歲的魏宏如為竹市城北街私立立人幼稚園聘任教保員,去年11月16日上午8點多,在立人幼稚園教室內,徒手拍打4歲的林姓男童左手臂,當天上午9點多帶林童及其他學童,到竹市中央路騎士堡遊樂場校外教學時,見林童雙腿盤坐在走道上,即以左腳踩踏林童腳踝,當天中午帶領林童及其他學童返回立人幼稚園教室內用餐之際,再徒手掌摑林童臉頰,致林童受有疑似急性壓力反應、雙足雙踝多處鈍挫傷等傷害。

由於魏女在騎士堡遊樂場踩踏林童時,為路人目睹即以手機拍攝影片後,刊登於臉書網站爆料公社社群網頁,經林童受痛告知母親,始報警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魏女從事幼保工作,受託實際照護他人學齡前子女,本應展現其專業素養,稟持愛心耐心善加引導幼童學習生活常規與常識,卻僅因認定被害男童與同學有糾紛,飲食習慣不佳,即情緒失控率爾施以不當管教並加以傷害,導致被害男童身體受傷、心靈受創,對幼小心靈造成負面影響,行為實屬不當,因此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魏女用腳踩踏4歲男童時,被網友拍到過程。(圖取自網路)

魏女用腳踩踏4歲男童時,被網友拍到過程。(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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