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誘少女脫衣裸身供觀賞 法官判他1年徒刑可緩刑
2019/11/11 00:07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擔任檢驗員的曲姓男子網交15歲女國中生,深夜透過視訊,誘使女國中生脫衣裸身供他觀賞,被少女家人發現報警,警方查出曲男並未將影像存檔,不過,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已涉及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他1年徒刑、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曲男於去年6月間,用LINE視訊聊天,要少女脫衣全裸供他欣賞,並未脅迫經少女同意,曲男透過視訊觀看少女脫衣裸身,被少女的外婆意外發現,告訴女兒孫女對著手機脫衣一事,警方獲報啓動調查,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曲男。
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引誘少女脫衣裸身供他觀賞,態度難予同情寛恕,故不給予減刑,因被告沒有儲存影片,也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表示懊悔之意,少女的家屬也不再追究,雖判刑1年,但給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