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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連千毅收押禁見被爆爽看電視 看守所發函要院檢釋疑

連千毅(前左二)傳出遭檢方收押期間,在看守所觀看電視新聞,得知檢警查扣他所販售的物品是假貨等內容。(資料照)

連千毅(前左二)傳出遭檢方收押期間,在看守所觀看電視新聞,得知檢警查扣他所販售的物品是假貨等內容。(資料照)

2019/11/01 07:4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直播主連千毅看電視風波餘波盪漾!高雄看守所為此發函高雄地區6個院檢機關,希望針對羈押禁的被告能否觀看電視、報紙等情形,能夠有明確的答覆。

法界人士指出,所謂「禁見」除了律師以外,就是斷絕外界一切訊息,如果可以看電視和報紙、聽廣播,難免會有串供等問題,看守所此舉固然是要釐清處遇範圍,但也會被誤解找背書,因此上開院檢單位能否給予一致、明確答覆,仍有變數。

據了解,10月初有媒體報導:「連千毅遭檢方收押至今將近兩週,但他在看守所中仍不改一貫的高調作風,花了3200元買掌上型電視。」報導並指連「透過觀看電視新聞,得知檢警查扣他所販售的物品是假貨」等內容。

由於看電視恐涉及串證問題,引發各界爭議與疑慮,後來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承辦檢察官去文看守所,禁止連等人接觸新聞訊息,始暫告一段落。

不過,高雄看守所為此日前發函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檢、高雄地院、高雄地檢署、橋頭地院和橋頭地檢署等六所司法機關,「請貴院署針所屬羈押禁見被告,是否准予閱讀報紙、收看電視及收聽廣播等處遇措施,於11月5日前函告本」。

值得一提的是,連嫌看手機事件曝光後,橋頭地檢署將聲押書略作修改,加註「禁止看電視、看報紙、收聽廣播」要點,避免節外生枝。

高雄看守所發函院檢單位,請就羈押禁見被告能否看電視說明。(記者鮑建信攝)

高雄看守所發函院檢單位,請就羈押禁見被告能否看電視說明。(記者鮑建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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