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志工偷吃中國女 元配以死相逼、小三判賠15萬
2019/10/29 10:1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高男當志工時搭上申請慰問金的中國籍女子,元配得知後以死相逼,也要高男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和小三往來,否則要賠償2000萬元;但高男仍偷偷與小三交往,遭元配發現,小三遂遭求償50萬元。台北簡易庭認定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元配15萬元;台北地院駁回上訴確定。
元配說,2016年就察覺丈夫與小三通姦,丈夫雖向她保證不再和小三往來,隔年卻又被她發現小三與丈夫通電話,對話曖昧不清,她後來以死相逼,丈夫才承認和小三出遊並給生活費。
元配指出,丈夫已立據和小三分手,否則要支付2000萬元,丈夫卻依然無法和小三斷、捨、離,甚至向她表示「希望3人可和平相處」;基於小三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
但小三否認和高男通姦,辯稱是高男單方面追求,且本案刑事部分已遭檢方處分不起訴;她反而認為是拒絕高男追求後,遭高男串通妻子陷害她。
至於引發兩女爭訟的高男則證稱,他與小三有發生性行為,也曾答應妻子要與小三斷絕關係,且為了安撫妻子而簽下立據,但後來卻又偷偷與小三交往並上床。
法官審酌小三曾傳簡訊給高男提到:「我等你10年你還是守著這個家」、「我只願和心愛的牽手相伴到永遠」,高男也回:「不要放棄愛情好嗎,我的寶貝」等語,認定2人確有逾越一般異性的社交行為,加上高男到庭作證以及相關立據,判小三應賠償元配15萬元;小三後來雖提起上訴,仍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