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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先問「若遇搶劫怎辦?」 他揮刀傷運將奪錢財判7年餘

林男竟在國道上持菜刀強盜張姓運將。 (資料照)

林男竟在國道上持菜刀強盜張姓運將。 (資料照)

2019/10/16 14:0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8歲男子林偉全因積欠3萬元債務,預藏菜刀準備行搶,搭計程車北上行經國道三號46公里處時,先不懷好意問運將:「如果遭遇搶劫會怎麼辦?」隨即持刀揮舞、攻擊,最後強盜4700元現金及行車記錄器;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林男7年2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今年7月15日下午1時許,林男在桃園市大溪區搭上張姓運將的計程車,指示開往新北市淡水區淡江大學,車輛行經國道三號北上46公里處時,他先不懷好意地問:「如果遭遇搶劫會怎麼辦?」

運將趕緊出言制止:「不要做糊塗事」,林男卻直接揮舞菜刀、攻擊運將並抵住他的頸部,強盜4700元現金後仍不停手,持續揮拳毆打。

運將除了遭刀劃傷外,頭部、頸部及右手也都有傷勢,只好緊急停靠路肩,林男仍強行拔走他的行車紀錄器,要求繼續開車,被運將拒絕後才下車,但徒步走沒多遠,就倒臥在路肩上呼呼大睡。

由於民眾報案發現林男倒臥路肩,警方到場處理,但不知他剛犯案,見他醒來後情緒不穩予以安撫,並載往新北市土城區永寧捷運站放人,林男隨即拿著強盜財物購買飲料、啤酒、香菸。

被害運將下交流道報警說在國道被搶,勤務指揮中心趕緊通報,處理員警回想驚覺林男可能是犯案者,趕緊返回捷運站將他逮回送辦。

審理時,林男以「喝太多酒、已經還錢」等理由請求減刑,合議庭不同意,因為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拿菜刀隨機挑選計程車犯案,惡性重大,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判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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