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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老婆跟小王在床上合照 還放臉書紀念 ...

2019/10/13 13:07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已婚的紀姓女子大剌剌地跟高姓小王合照,例如在床上依偎照,或是互碰臉頰、擁抱、親吻照片,甚至毫不避嫌地放上臉書紀念,紀女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審理後判決2人賠償12萬元。

紀女丈夫向法院指出,妻子與高男認識後開始離家進而同居,並以夫妻相稱;扯的是,妻子竟把2人床上合照放在臉書作紀念,2人甚至還張貼互碰臉頰、擁抱、親吻、床上依偎、身體緊貼等照片。

紀夫並指出,妻子與高男常一同吃飯、出遊,地點遍及蘆洲家樂福、平溪老街、十分老街、烘爐地、海豚灣、烏來瀑布、淡水老街、陽明山國家公園、十份天燈等處。

不僅如此,其妻還在臉書寫下或製作「陪老公工作」、「早上陪我老公上班,晚上老公送我去上班」、「如果這就是幸福,我想我們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BABY TONIGHT」、「一輩子幸福」、「 I LOVE YOU(愛心圖案)」、「一生一世永不分離甜甜蜜蜜長長久久恩愛一輩子一起攜手到老」等內容的貼文或圖片。

紀夫因此提訴求償20萬元,紀女辯稱她與高男完全沒有關係;高男擇說他在酒店結識紀女,帶她出去,不知道紀女已婚;法官依照片及臉書內容判斷,2人關係甚為親密,並以夫妻名分相稱,彼此互動行止,已超越普通異性朋友正常交往程度,破壞紀女丈夫配偶權,判賠12萬非財產上的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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