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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同事當消夜外送員還染指 他賠60萬獲緩刑

陳男被控強制性交罪,他坦承犯行並向女同事道歉,付出60萬元和解金,桃園地院審結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參加法治教育1場。(示意圖)

陳男被控強制性交罪,他坦承犯行並向女同事道歉,付出60萬元和解金,桃園地院審結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參加法治教育1場。(示意圖)

2019/10/07 15:2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2月底,請女同事幫忙買消夜並送到蘆竹區租屋處,女同事依約送達時已凌晨,相談約半小時後即表示要離開,豈料,陳男要求女同事留下過夜不成竟「霸王硬上弓」,將女同事壓在床上性侵得逞,事後被控強制性交罪,陳男坦承犯行並向女同事道歉,付出60萬元和解金,桃園地院審結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參加法治教育1場。

判決指出,陳男與被害人為同事關係,卻藉故讓女同事到陌生環境,且僅為滿足一己私慾侵犯被害人,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觀念,本應予以嚴懲,但念在陳男沒有前科、犯後坦承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已當庭賠償60萬元,被害人也表示願意原諒陳男並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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