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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機車擦撞 高市警被控肇逃函送

高市警局警務正與人機車擦撞,自認無責離開現場,遭控肇逃函辦,警務正酒測値0並喊冤。(記者黃良傑攝)

高市警局警務正與人機車擦撞,自認無責離開現場,遭控肇逃函辦,警務正酒測値0並喊冤。(記者黃良傑攝)

2019/10/02 10:1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局行政科薛姓警務正昨夜騎機車,行經前金區河東路附近與陳姓騎士擦撞,薛男自認被撞,未理會陳男,逕行離開現場,陳男報警對方肇逃,新興分局通知機車女車主,女車主是薛妻,薛得知對方報案又被控肇逃,今晨持傷單到案接受酒測,酒測値為0,警方今天上午10點訊後,仍依肇逃罪嫌函送雄檢。

陳男與薛男於昨夜10時許,在前金區河東路上疑同向發生擦撞,陳男指當時有聞到酒味,對方撂了一句「我是警官」便離去,他越想越不對勁,檢具傷單後向前金派出所報案,提供所記下的車牌號碼,並向本報投訴,擔心警方會官官相護。

新興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閲沿路監視器,查出車主是一名女子,與陳男描述的壯男不符,員警漏夜聯絡女車主,薛男於今晨2點左右,持傷單向前金派出所投案、報案,指陳男自後煞車不及擦撞他,因確認自己並未肇事,不想追究,才會騎車離開,不料,竟反被對方指為「肇逃」,還被懷疑酒駕。

警方對雙方施以酒測,酒測値均為0,由於雙方相互質疑、各說各話,警方依法行政函送,是否構成公訴罪肇逃要件,則交由檢察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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