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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慘了!賣假名牌包 二審智財法院判2年6月

丁小芹在道歉記者會上,向所有被害人說對不起。(資料照)

丁小芹在道歉記者會上,向所有被害人說對不起。(資料照)

2019/10/01 10:2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藝人丁小芹因販售假名牌包,一審新北地院依加重詐欺罪判她3年6個月徒刑,丁小芹上訴爭取緩刑,並與大部分被害者及商標權人和解,二審智財法院雖認為有「情輕法重」等情形,減刑改判2年6個月,不過因不符緩刑要件,沒有緩刑,若確定丁小芹恐得入監,但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丁小芹於2015年8月起,在旋轉及蝦皮拍賣,販售假的CHANEL、FENDI包,或賣衣服、背包、導入儀時,在被害人匯款後根本沒出貨,甚至佯稱貨品全新,實際是二手貨,氣憤提告,全案共有12人受騙,詐欺金額17萬餘元。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丁小芹辯稱,把網拍帳號借給一名叫「Natasha」的朋友處理交易,她不知情,地院法官不採信,依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13罪(有一人被騙兩次)判刑3年6月。

丁小芹趕緊上訴,不再堅持借用帳戶說法,並向智財法院合議庭表示:「自己很懊悔、知道錯了」,希望給她時間努力和解,並給予緩刑。

丁小芹與大部分被害者及商標權人和解,並開記者會展現誠意致歉;合議庭審酌她並非集團犯罪,且有深知悔悟,加上她須獨力負擔家計,目前在家具行兼職、時薪兩百元,收入不穩定,有「情堪憫恕、情輕法重」等情形予以減刑。

由於判刑已超過2年,加上丁小芹在5年內有判刑記錄,並不符合宣告緩刑要件,若本案確定,丁小芹恐得入監服刑;本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17:0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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