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螞蟻」當寵物 檢:最重恐被處3年徒刑
2019/09/28 12:2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犬隻、貓咪、鳥類當寵物已是常態,近年來還興起飼養「螞蟻」當寵物的潮流,藉著觀察螞蟻生態獲得療癒心境,但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提醒,若進口螞蟻當寵物,除了可能造成生態浩劫,還可能觸犯「植物防疫檢疫法」,最重可處3年徒刑。
吳宇軒表示,螞蟻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生物,近年來成為流行飼養的寵物之一,飼主藉由觀察蟻穴的螞蟻群體行動、生活作息、飲食習慣等等,從中獲取飼養寵物螞蟻的樂趣。而隨著飼養經驗的逐漸累積,飼主就會希望尋找不同蟻屬種類的螞蟻,透過不同蟻屬種類螞蟻的飼養,互相比較各別蟻屬種類螞蟻的彼此差異之處,於是來自於境外的有害生物(螞蟻),就會因此輸入至我國境內,極有可能造成我國境內的生態浩劫。
吳宇軒舉例,掠針蟻屬種類、彎顎針蟻屬種類、橫紋針蟻屬種類的螞蟻,其螫咬具毒性;巨山蟻屬為木材害蟲,且蚜蟲、介殼蟲共生;大頭家蟻屬種類、長腳家蟻屬種類取食作物種子,且蚜蟲、介殼蟲共生;家白蟻屬為木材害蟲。這些蟻屬種類的螞蟻對於我國的動植物生態來說,都是屬於有害生物,未經主管機關的許可,是不可以擅自輸入到我國境內的。
吳宇軒解釋,依照我國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5條的規定,有害生物不得輸入,違反規定非法輸入有害生物的話,依照同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會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
吳宇軒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呼籲,有興趣飼養螞蟻當作寵物的飼主應特別注意以上情事,以免在不知情狀況下輸入有害生物,對於我國動植物檢疫防疫產生危害,又因此觸犯法律,必須接受刑罰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