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岸巡隊在貨輪查獲疑似中國製電子菸油
2019/09/26 12:35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布袋商港安檢所,25日執行貨輪貨物安檢勤務時,查獲疑似中國製造電子菸油18罐、共540毫升,全案依違反藥事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岸巡安檢人員昨日19時25分時,在布袋商港執行擴大安檢勤務時,發現往來布袋、澎湖貨輪裝載貨物中有一盒外觀有中國簡體字且包裝破舊包裹,安檢人員直覺可疑立即實施查驗,發現裡面有罐裝(品名:Amusement park)疑似電子菸油18罐,每罐容量30ml,罐身標示及成份說明均為簡體字,因註明含有尼古丁,後續由嘉義縣衛生局帶回進行鑑驗。
依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電子菸或電子霧化器產品如含有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以藥品列管,需進行查驗登記;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製造、輸入則屬偽藥或禁藥,經查獲違法製造、輸入者,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