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村長當選人被判當選無效 還判刑3年8個月
2019/09/23 09:5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獅子鄉南世村長楊啟明,在去年選舉期間涉嫌賄選被屏東地檢署查獲,屏東地方法院判他當選無效,還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8個月,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查獲獅子鄉南世村長楊啟明涉嫌以2000元價碼向林姓選民買票;楊啟明則否認賄選,強調該筆錢是給林姓民眾看管水塔的酬勞,與選舉沒有關係,但檢方並不採信,除對楊啟明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還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楊啟明在屏東地院審理期間,仍矢口否認賄選,但法官檢視檢方所提證據並詢問相關證人後,認定楊啟明賄選犯行成立,不僅被判當選無效,還被處以3年8個月的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賄賂金2000元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