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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留言被告 檢察官調「臉友」資料證實沒酸錯

檢察官調閱丁男「臉友」的資料,認為他酸的沒錯。(資料照)

檢察官調閱丁男「臉友」的資料,認為他酸的沒錯。(資料照)

2019/09/20 23:2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臉書留言讓部分網友說出現實中不敢說的酸言酸語,不過要小心造成對方感受不好而被告。陳姓冷氣行老闆,在臉書社團上PO文徵學徒,沒想到也被酸,丁姓男子留言「跨李麥肖挖固(台語:看你要瘋多久)」,讓陳男覺得被歧視提告公然侮辱,但丁男辯稱,留錯PO文,原本要酸常南來北往的「臉友」,檢察官特別調出臉友資料,發現丁男沒酸錯,做出不起訴處分。

丁男與陳男互不相識,但今年5月陳男在臉書社團PO文後,看到一名不認識的丁男酸他「跨李麥肖挖固」,讓陳男感到不爽,認為丁男在公開的臉書上酸他,讓他感覺被歧視,向警方提告丁男公然侮辱。

當時,警方傳喚丁男問訊,丁男連忙辯稱,他是回錯PO文,根本不認識陳男,為何要酸陳男?他原本是打算將留言PO到另一個「臉友」的PO文下,因為那位「臉友」常為了工作東奔西跑到外縣市,而且都是當日來回,他覺得很瘋狂,哪知道留言卻誤回到丁男PO文。

警方將全案依公然侮辱罪嫌移送地檢後,檢察官要求丁男提出是回錯哪一篇貼文?是針對哪一位「臉友」?丁男拿出「臉友」的頁面影本,自稱那句「看你要瘋多久」的留言,就是要對該「臉友」說的。

檢察官看到丁男「臉友」的貼文,仔細核對該「臉友」的資料,確定「臉友」常來往台南與台北或外縣市,而且丁男與陳男不認識,也沒有金錢糾紛或仇恨,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能證明,丁男是刻意到陳男臉書上留言,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警方指出,民眾在網路上不管是玩遊戲,或是在臉書上常會因看不過去、覺得有趣,留言酸對方,雖然部分留言不好聽、無法達到侮辱的要件,但提告也是人民的權益,常有類似案件,例如A在台北被B男酸不舒服報案,由於案件無法轉移,住在台南的B男就必須到台北做筆錄,建議在網路留言時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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