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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騙徒淪共犯遭判刑 女怨嘆「被愛情沖昏頭」

陳女愛上詐欺集團宋姓騙徒,宋男向被害人拿380萬元贓款時,陳女幫忙拿假公文變共犯,彰化地院判處陳女1年2月徒刑。(情境照)

陳女愛上詐欺集團宋姓騙徒,宋男向被害人拿380萬元贓款時,陳女幫忙拿假公文變共犯,彰化地院判處陳女1年2月徒刑。(情境照)

2019/09/11 19:2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陳姓女子在2013年愛上詐欺集團宋姓騙徒,宋男向被害人拿380萬元贓款時,陳女幫忙拿假公文,在假公文留下1枚指紋,事隔5年後,警方去年比對舊案,發現指紋來自陳女,彰化地院判處陳女1年2月徒刑,陳女上訴二審,怨嘆自己「被愛情沖昏頭」,傻傻跟著宋男犯罪,兩人婚後宋男去服刑,她苦等宋男出獄,再續夫妻情緣,宋男卻外遇玩女人,留下2名幼子由她照顧,她已對這個男人死心,台中高分院法官很佛心,宣告緩刑4年,免除這名苦情女入獄煎熬。

判決書指出,宋男是詐欺集團車手,2013年4月12日,宋男拿偽造的台北地檢署公文,載著陳女南下高雄,假冒書記官向被害人拿詐款380萬元,不久後被警方查獲,警方於假公文採到1枚指紋,可能比對技術欠佳,沒有察覺是陳女指紋,但警方把這枚指紋與陳女的指紋全部建檔,去年1月警方清理舊案,透過新電腦系統重新比對,查出是陳女的指紋,彰化地院一審認為陳女是負責把風的共犯,依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

陳女上訴台中高分院,她怨嘆當時被愛情沖昏頭,得知宋男南下取款,她擔心男友安全,搭宋男的車南下,順手幫宋男傳遞假公文,但她沒有看假公文內容,宋男也沒有分錢給她,事後宋男被判處4年4月徒刑,兩人結婚後育有1子,她苦等宋男出獄再續情緣,宋男在2017年4月假釋出獄(服刑2年餘),兩人又再生育1子,卻沒想到宋男劈腿外遇,婚姻為此生變,她獨自照顧4歲與1歲的幼子。

陳女強調,她已知錯,也坦承犯行,求法官給她機會,二審法官很佛心,認為陳女已賠償被害人37萬元,取得對方原諒,經此教訓已有警惕,沒有再犯之虞,雖維持1年2月徒刑,但宣告緩刑4年,免除她的牢獄之災,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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