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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太粗魯吃官司 嬰幼兒單手被拉騰空、手臂紅腫

示意圖。

示意圖。

2019/09/03 11:2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區某托嬰中心兩保母把嬰幼兒,粗魯的當小狗一樣抓起、放下來挪動位置,有時抓嬰幼兒雙手、有時抓單手對嬰幼兒傷害更大,陳姓幼童(1歲3個月)的母親幫孩子洗澡,發現孩子手臂、手肘紅腫傷害,驚嚇不已,台中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賴、陳兩保母,陳姓園長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該托嬰中心在2016年被評鑑為甲等,當時收托26名嬰幼兒、6名保育員,去年8月間社會局稽查未發現任何違規。陳姓幼童是去年3月由母親送到該中心托育,由賴與陳兩保育員負責,兩人均從事保育工作已逾2年。

但從監視器中發現,今年4月1日中午時分,賴員以雙手抓住幼童的上手臂,騰空抓起離地移到幼童的床墊上,4月2日又出現賴員或以雙手或以單手,將該幼童抓起騰空離地來移至幼童身體,動作粗魯像抓小狗一樣。

4月2日當天中午又發現陳員也是雙手抓住該幼童,像抓小狗一樣把該童抓起放在他的床墊上,而上述兩員的粗暴行動作,造成該幼童手臂、手肘出現紅腫,家長提告。

檢察官發現監視器內賴與陳兩員,對其他幼童也是一樣,像抓小狗一樣,一手抓一個,或兩手抓一個,抓起來移動他們的身體,不過其他幼童並未出現受傷,其他幼童家長未提告,檢方原企圖促成兩造和解,但雙方談不攏。

至於陳姓園長,並非行為人,也沒有授意這樣做,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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