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到台灣「發大財」 中國車手分文未得就被抓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在中國經營蛋糕店的男子闕慶強,與2名同鄉用觀光名義,在去年12月入境台灣當詐欺集團車手,約定每天酬勞為人民幣1200元(台幣約5270元),是中國福建省平均日薪約145元人民幣(台幣約637元)的8.3倍,妄想「發大財」的3人,卻在入境第5天,尚未領到酬勞就出事,闕男盜領13萬9000元贓款時,在台中市一家銀行被員警逮捕,另2人當天迅速搭機潛逃回中國,闕男坦承犯行,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
判決書指出,中國福建省29歲男子闕慶強、與吳燈興、陳瑞開(台中地檢署通緝中),去年12月加入名為「堅強」的詐欺集團當車手,約定每天薪水1200元人民幣,比2018年福建省統計局公布的全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日薪145元人民幣(年薪為52980元人民幣)高出8.3倍。
3人在去年12月18日用觀光名義入境台灣,20日下午接獲詐欺集團上級的指示,吳男擔任車手頭,闕男與陳男負責提領款項,闕男於20日當天下午1時許至2時許,短短1小時內,於台中市3家便利商店與1家銀行內,盜領贓款12萬元(含2萬1000元轉帳至人頭帳戶)。
同月22日下午,3人入境台灣第5天,闕男又在台中市一家超商內盜領13萬9000元,卻因形跡可疑被警方逮捕,在現金之外,中市警局二分局員警另在闕男身上查獲11張銀行提款卡,還有兩名台灣人的身分證,吳燈興、陳瑞開得知闕男被捕後,當天立即搭飛機返回中國,檢方則依加重詐欺罪起訴闕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闕男坦承犯行,但宣稱沒有領到酬勞,法官認為,國小畢業在中國經營蛋糕店,已婚育有2名子女的闕男,價值觀念偏差,造成社會信任感危機,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差,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警方查扣的現金與提款卡沒收,台中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仍判刑1年2月,可再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