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噪音拿榔頭打傷鄰居 莽男判刑1年6月

榔頭示意圖。(資料照,翻攝)

榔頭示意圖。(資料照,翻攝)

2019/08/15 21:4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蕭姓男子認為朱姓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干擾生活安寧,今年1月間,竟持榔頭,槌打朱男的臉部,導致他左眼上下瞼撕裂傷等傷害,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蕭男1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蕭、朱是上下樓住戶,2人平時沒有交談,亦無交集,不過,蕭男認為朱男長期在住處內製造噪音,干擾其生活安寧,心生不滿。

今年1月19日,凌晨4時許,持榔頭殺到朱男住處準備理論,正好遇到外出購物返家的朱男,隨即持榔頭往朱男頭部揮擊,導致朱男受有頭部外傷合併頭皮撕裂傷、左上眼瞼與左下眼瞼撕裂傷、左腳踝扭傷等傷害。

朱男奮力抵擋並握住蕭男手中的榔頭,後來因鄰居察覺吵鬧,馬上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認為有殺人未遂問題,蕭男僅坦承有傷害犯意。

合議庭亦認為並無足夠積極證據可認蕭男有何殺人犯意,應認蕭男是基於傷害犯意,持榔頭揮擊導致被害者受傷,審酌他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被害人傷勢與回復情形,判刑1年6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