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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蟲夫逼妻下海賺錢 出獄後變本加厲 判離

2019/08/15 12:0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毒蟲夫前科累累,逼太太陪酒賺錢供他花用,稍有不從,就對太太拳打相向,未料出獄後變本加厲,不斷向妻索討生活費,妻不堪其擾訴請離婚。基隆地院以兩人已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陳姓婦人與先生於1995年結婚,婚後陳婦發現先生不務正業,有多項毒品、竊盜前科,進、出監所頻繁。

陳起訴主張,先生沒坐牢時,要求她到酒店上班,賺錢供他花用,她不從就會遭先生毆打,害她與子女終日惶恐不安,痛苦不堪。

先生入獄時,還會要求她匯款、替他買日常用品前往探視,若她沒有照做,先生就會委託友人打電話給她,或來她住處討錢,讓她不堪其擾。

陳婦指出,先生入監期間,她靠打零工賺錢與子女接濟維生,生活也不好過,想不到先生出獄後,經常跑來她住處樓下咆哮,向她索討生活費,讓她困擾不已,決定提告訴請離婚。

陳的先生則指出,他不同意離婚,他是在酒店認識太太,是太太跑來跟他住,他婚後幫太太照顧她與前夫生的小孩,甚至他在犯案時,太太還替他把風,只是他沒有把太太供出來。

他犯罪都是為了太太,與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從年輕關到現在鬍子都白了,他現在身體不好在洗腎,想不到太太還要他去犯案賺錢。他結婚到現在,從來沒有打過太太,是太太在外面的男人打她。

法院調查,陳夫坐牢長達10年以上,陳常購買日常用品前往探監,堪可信實,但陳夫無法舉證,他幫太太養育未成年子女,甚至他在犯案時太太幫忙把風。

法院認為,已難期望兩造婚姻能圓滿永續,夫婦雙方主觀上均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兩造間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處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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