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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滅人性 越勞在女友11歲兒子面前殺人棄屍

泯滅人性的男越籍外勞當女友幼子面前殺人滅屍案,被雲林檢方起訴。(記者廖淑玲攝)

泯滅人性的男越籍外勞當女友幼子面前殺人滅屍案,被雲林檢方起訴。(記者廖淑玲攝)

2019/08/15 10:52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杜姓男越籍勞工因不滿女友提分手,今年6月間約女友談判,一言不合竟當著女友幼子面前刺死女友後棄屍,全案經雲林檢警破獲,今天起訴杜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34歲杜姓越南籍勞工與37歲的甲女為男女朋友,今年6月23日凌晨,杜男約甲女在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工業路某處見面,甲女駕駛自小客車搭載其未成年的11歲兒子到場,杜男與甲女在車內發生嚴重爭吵,杜男竟持水果刀朝甲女右胸、左胸、頸部、右後肩及右大腿等處猛刺,造成甲女身中14處銳器創傷、右肺損傷出血、右側氣血胸而死亡,被害人幼兒見狀立刻逃離現場。

杜男發現甲女死亡後,竟將甲女遺體拖至汽車後座,駕車到雲林縣麥寮鄉豐安路北側往東道路與施厝寮大排附近水門處,將甲女遺體拋入水門前排水溝,再駕車逃離現場。

全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沈郁智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偵辦破,全案偵結,事證明確,今天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名,對杜男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杜男雖為外勞,但殺人手段及犯罪情節嚴重,甚至當被害人年僅11歲幼子面前殺母,造成幼子心理莫大陰影,且剝奪被害人子享天倫母愛,令人髮指,泯滅人性,犯罪後還棄屍滅證,且始終未坦認犯行,飾詞圖卸,未見悔悟,態度不佳,除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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