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外驚見垃圾袋裝男嬰屍 北檢將傳喚生母
2019/08/14 13:0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上週父親節的早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外,發現1具被狠心遺棄的男嬰屍,檢警為確認嬰屍是被遺棄致死或因夭折才被棄置路旁,昨天已對遺體進行相驗,檢方後續將視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釐清嬰屍是活胎或死胎,擇期將再傳訊丟棄嬰屍的生母到案。
檢警調查,嬰屍的生母為獨居的中年婦人,案發當天她將男嬰屍裝在粉紅色垃圾袋中,棄置於仁愛院區外的路旁;經初步勘驗,嬰屍的臍帶已剪斷,身上沒有明顯外傷,應將近1個月大。
上週父親節當天早上6點多,1名拾荒老婦人經過仁愛院區急診室旁的巷弄時,見到1只新北市粉紅色專用垃圾袋,從外觀形狀及垃圾袋透光程度,懷疑袋中疑裝著嬰屍,立即向仁愛院區駐衛警反映後報警處理。
律師丁昱仁表示,如果男嬰出生約1個月後才死亡被遺棄,首先應由法醫解剖相驗,釐清確切的死因為何,是否母親沒有照顧好?此部分恐涉及過失致死的問題,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丁昱仁說,若是生母不想養,將嬰兒棄置在醫院旁邊,而導致嬰兒在被遺棄的過程中不幸夭折,這部分則恐涉及遺棄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
法醫高大成表示,嬰兒如已出生1個月才死亡,則需透過解剖釐清嬰兒的真正死因,如果是外力所引起,例如照顧不當所導致的失溫、中暑、營養不良所導致胃部等器官萎縮,或是外力所造成的內出血等情況,生母就需負法律責任。
高大成說,如果解剖發現嬰兒本身患有先天性疾病,例如先天性心臟病,或缺乏某些器官以致無法存活等情況,才可以排除生母殺嬰或遺棄致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