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耀昌頭份服務處主任 遭控涉違法領出席費
2019/08/13 18:32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有民眾向本報投訴,苗栗縣長徐耀昌的頭份服務處主任林佛樹,先被任用為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機要專員,卻常赴教育處參加會議領出席費,遭質疑違法領取。苗縣府人事處表示,林的人事任用經銓敘部審定核准,屬正式公務員,但不可領府內會議出席費;縣府秘書長陳斌山指出,已責成教育處釐清,若確有違法將全數索回。
林佛樹則稱是以「家長協會代表」身分參加幾場教育會議,每次領約千元車馬費,多為是義務性質,且非常態性,雖不清楚是否涉及違法,但認為投訴人太小題大作。
縣議員陳光軒則質疑,林無衛生相關背景,卻佔此職缺,十分不恰當,且縣長常由地方服務處主任或秘書代表縣長出席地方活動、會勘,此舉讓其他公務員混淆,不知其適法性是否足以代表縣長或縣府意見,呼籲徐耀昌應取消私設服務處,以公務體系專業人員處理縣政,並徹查林有無非法所得,切勿護短。
對此,徐耀昌表示不予回應;縣府人員則透露,林佛樹應是不知法規,而相關局處人員則不清楚林具有公務員身分,才產生誤解,非故意要多領錢。
林佛樹原任縣長室機要秘書,但因去年輔選縣長而辭職,選戰結束後,於去年12月1日即被任用為衛生局機要專員,人事處長陳坤榮表示,該職務為七等職正式公務員,月薪約5萬,因縣長室無機要職缺,才以衛生局缺額薦任,並有學、經歷要求,且經銓敘部審定,一切合法,主責支援服務頭份鄉親。
教育處長徐永鴻說,縣長借重林的教育專長處理相關業務,但是否以公務員身分參加其他府內教育會議領出席費,尚須進一步釐清;陳斌山強調,不論林以何身分參加,只要違法就將全數討回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