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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能脫衣!董男性侵少女要賠錢 人家不要

示意圖(資料照)

示意圖(資料照)

2019/08/09 06:5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6歲少女「小琦」首次與董姓男網友見面,就上他家,在房內雖各玩各的手機,但董男「醉翁之意不在酒」,藉口借手機,拿過「小琦」手機放一旁,對她上下其手,要推也推不開,董男兩腳又疊壓上來,董男用嘴巴就把她的上衣掀掉、還強脫褲子性侵得逞,「小琦」父親堅持不原諒也不和解,說她晚上睡覺還會驚醒、哭,台中地院判董男3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董男與「小琦」在去年10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董就邀她外出見面,首次見面董男騎機車就把「小琦」載到他家,小琦也沒反對。

兩人躲進房內,原還是各自玩手機,但董男顯然另有目的,以借用手機為由,拿過「小琦」手機就放一旁,然後趁勢靠近她身體,隔著外衣開始撫摸胸部,上下其手,「小琦」表示拒絕並推開,都不敵男生腕力,被強壓在床上,使用雙腳猛踢,但董男也以雙腳疊壓,用嘴巴咬住衣角將「小琦」上衣掀起,以嘴巴吸乳頭,再強行脫掉褲子性侵得逞。

完全無招架之力,為何女生會致自身於此情境?「小琦」供稱「有用手把他推開,有叫他不要摸,他就整個人壓到床上去,身體壓在身上,把他手揮開叫他不要摸,他的腳壓著我的腳,腳掙脫無效,不讓我反抗」等。

董男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小琦」父親說:「我們不願意與被告談和解。她晚上睡覺還會嚇醒、哭」,有遭受性侵後之創傷症候群。

審酌被告無前科,專科畢業,家中經濟清寒等,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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