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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騙身障女洗澡脫衣 霸王硬上弓被狠踢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 (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 (記者吳昇儒攝)

2019/08/04 12:0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沈姓男子明知鄰居小芬(化名)為重度身心障礙者,竟在前年10月中旬,趁太太外出買菜時,邀小芬到家中,要她洗完澡後脫光躺好。沈男親吻小芬胸部後,想霸王硬上弓,小芬則因疼痛踢開對方,穿衣離去。家屬認為沈男行為害小芬不敢接觸他人,附帶要求沈男需賠償精神損失。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偵結,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

小芬向法官表示,2017年10月13日沈男打電話叫自己到他家,先把棉被鋪在地上,再去洗澡,出來之後直接躺在棉被上,結果他想要把生殖器插入時,自己因為疼痛一腳把他踢開,後來跟母親敘述後,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沈男則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沒有和小芬有過肢體接觸,自然無須賠償她任何精神損失。

刑事部分審理時,小芬母親曾向法官表示,案發當日買菜回家後,發現女兒不在家,懷疑她跑到隔壁沈男家中,便登門詢問。沈男則因擔心事跡敗露,佯稱小芬不在屋內;只好假意離去,實際上躲在樓梯間,沈男見狀趕緊叫小芬下樓回家,過程全被自己發現,詢問女兒後得知沈男惡行,便帶著小芬到醫院驗傷並報案。

警方在小芬胸部採集到沈男的DNA罪證確鑿,偵訊後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將他移送法辦,今年3月沈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民事庭法官調閱刑事案件偵訊內容時,認為小芬雖然表達案件時序有所顛倒,但針對沈男親吻她胸部及想將生殖器插入部分事證,證述始終一致,且趁機性交未遂部分也因證據明確被判刑,被害人要求精神賠償應屬合理;沈男犯案後,卻一直抗辯卸責,考量他名下無任何財產,判他需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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