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還冒充裝國泰千金詐騙 高院判黃琪1年8月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男子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多起詐欺案遭判刑入獄,3年前出獄後竟冒充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名義,要求台北喜來登等飯店給予升等優惠入住,一審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另外詐欺未遂罪判1年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審理時黃琪雖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但考量他已和被害人和解、賠償,被害人也願意原諒,今依7個詐欺罪,合併判1年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0萬元定讞。
黃琪今未聆判,高院審理時,黃琪時常以生病理由請假,甚至遞出病危通知單,指稱他病重,五月時坐輪椅出庭,開庭前,律師發現黃琪「沒有反應」,向法警反應,高院即找來防局人員協助救護,消防人員查看黃琪的血壓、脈搏,都發現正常,生命跡象都穩定,但黃琪卻怎麼都叫不醒,經消防人員對他做疼痛測試,黃才突然發出「嗯」的一聲醒來,送醫後一切正常。
高中肄業的26歲黃琪本名黃照岡,2011年冒用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舊式身分證,申辦無金額上限的「黑卡」,成功盜刷612萬元套現,後來又向一名宋姓女子詐騙上百萬元,法院依詐欺罪判他8年2月徒刑確定,黃於2016年5月出獄。
檢方又查出,前年7月間黃琪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名義,打電話給台北喜來登、晶華、國泰商旅共3家飯店,表示幫友人訂房,黃數度和周姓友人入住;由於飯店房型每晚要價1萬多、2萬多元,黃以「蔡佳玲」名義只花5800元等價格就入住,有相當大的優惠,不過,飯店方面認為蔡家大小姐不可能直接來電訂房,向刑事局反映後,警方循線將黃逮捕。
台北地院前年8月,依6次詐欺得利罪、1次詐欺未遂罪,判黃琪1年10月徒刑,另有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36萬元。黃琪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此外,黃琪另涉詐欺、偽造文書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黃昨坐輪椅、蓋白布,由律師推著到法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