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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濱快速道路觀新段 最快9月起區間測速抓超速

警方在台61線道增設區間測速設備。(警方提供)

警方在台61線道增設區間測速設備。(警方提供)

2019/07/27 13:45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在台61線道(西濱快速道路)觀音、新屋路段增設「區間測速」設備,最快9月起就會取締超速,最高可開單重罰2萬4000元,警方說,取締路段為5.28公里長,用路人行駛其間只要低於3分30秒,就可能超速。

目前警方取締超速,多採用固定桿或活動式測速執法設備,雖能精準偵測車速,但多數用路人掌握了測速執法設備地點後,僅會在接近測速執法設備前降速。警方希望有效遏止超速違規,並配合交通部極度重視的「速度管理」,選擇西濱快速道路為桃園市首度實施區間測速的路段。

警方斥資600萬元,在西濱快速道路的北上52.430公里處到47.150公里處,與南下47.250公里處到52.530公里處,共設置了可辨識車牌的8支測速錄影設備,作為區間測速的起點與終點,預計8月間可完工,經過1個月的宣導期後,就會正式上路取締超速。

區間測速的北上與南下路段同樣為5﹒28公里長,警方說,該路段時速限制為90公里,用路人若維持時速90公里,行經該路段約需3分32秒,時間愈短、超速愈嚴重,若是用路人行經該路段只花了2分50秒,時速已超過110公里,將可能因超速20公里被警方逕行開單告發。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用路人超速將可處1200百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用路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60公里,還更可能被重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用路人千萬不要為了搶快,跟自己的錢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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