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小王生女報戶口 前夫求償218萬
2019/07/23 21:0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公司陳姓高階主管離婚後半年,突然接獲戶政事務所發函通知,說他前妻張女剛生一名女嬰去報戶口,陳男一看就知孩子是小王的種,精神大受打擊連丟2次工作,憤而向前妻與小王求償218萬元,新竹地院判前妻與竹科工程師林姓小王需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
陳男指控,2013年結婚後夫妻原本過得很甜蜜,沒想到2017年起妻子張女突然變了一個人,行蹤出現異樣,常與他大吵,事後更說要離開他,不得以雙方只好在2017年6月協議離婚。
去年1月他突然接獲戶政事務所去函告知,他才知張女在2017年12月生下一女,由於該女嬰顯然是小王的種,因此陳男向新竹地院提起否認婚生推定之訴,確認該女嬰不是他的種,刑事部分則判張女與小王林男通姦均有罪。
陳男因為妻子的背叛,感到無比悲傷與憤怒,內心壓力極大,精神受極大創傷,產生憂鬱症與睡眠障礙,多次前往診所心理諮商,但因身心狀況不佳,難以集中精神而影響工作,事發迄今已兩度離職,憤而對二人求償218萬元。
張女則聲稱婚後夫妻就常吵架,她早在2015年底就搬出,夫妻分居長達1年半,她是在2016下半年認識竹科工程師林男,並於2017年3月發生一次關係就懷孕,然而陳男於雙方分居期間並無挽回之舉,她認為陳男聲稱得了憂鬱症云云,是言過其實。
法官認為,夫妻就算發生重大爭執也是在所難免,即使婚姻破綻,也不容第三者藉詞關懷慰問,就趁機破壞。法官調查陳男得知妻子生下小王女兒,蒙受巨大精神壓力,因此罹患憂鬱症與睡眠障礙,不僅影響工作且精神上受到極大創傷,而且都是在接獲戶政事務所通知後幾天開始看診,可見其造成的衝擊,最後判二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