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障礙少女控鄰性侵 卻告訴閨密:「跟他做就有錢拿」
2019/07/20 16:0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15歲智能障礙少女小美(化名)指控鄰居阿德(化名)撫摸她大腿、舔下體,不顧她反抗想硬上,直到她「喊痛」才罷手,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訴阿德,阿德則說兩人是性交易,新北地院調查認為,阿德撫摸大腿行為僅算性騷擾,且小美自承缺錢就會去找阿德,甚至還跟閨密說:「跟他做就有錢拿」,介紹缺錢閨密一起去找阿德,認定阿德罪證不足,判處無罪,可上訴。
小美指控,2017年2、3月間,阿德在其住處摸她大腿,之後還強脫她衣褲舔下體,掏出生殖器想硬上,因她「喊痛」才罷手,檢方採信小美控訴,起訴阿德。
審理時,阿德表示,從小美小學3年級起就認識她,她因要他給錢,所以才會讓他摸大腿,雙方是談好價錢進行性交易,後來小美「喊痛」,他就沒有再繼續了,不知對方有身心障礙。
小美則自承,一次要去阿嬤家拿錢,在樓下警衛室碰到阿德,阿德就給了他1千元,隔幾天她到阿德住處時,阿德突然伸手摸她大腿,她馬上撥開對方的手,前後不到一分鐘,阿德有給她一些零用錢。法官認為,阿德被拒絕後馬上抽手,屬性騷擾行為非猥褻。
小美審理時另證稱,沒錢就會打電話給阿德,他說「想做」,但因她怕痛最後沒有繼續,阿德只有碰到她下體沒有進去,後來有給她80、90元零用錢;小美友人也證稱,小美有帶她去阿德家,同意讓對方摸身體跟發生性行為。
法官依小美及小美友人證詞,加上審理時,小美也大多能理解問題回答,採信阿德說法,「經小美同意兩人談好價錢才碰對方」,及不知她有身心障礙供詞,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