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驅離案黃昇勇無罪 被害人周倪安:決定上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行動,警方強制驅離暴力濺血,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自訴控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今判黃昇勇無罪;周倪安到庭聆判後,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將會繼續上訴。
周倪安表示,歷時5年做出無罪判決,過程非常煎熬,感謝義務律師團的奔波;對照最近香港反送中事件,群眾站出來反對政府的霸道霸行,證明這條路還是應該走下去,「對於判決結果,我不能說尊重司法,只能表示遺憾」,整起事件行政體系要負很大的責任,但他們根本拿不到行政院內的錄影證據,以致自訴舉證相當困難;她也批評民進黨執政3年多來對此案退縮、不作為,未重啟行政調查、究責,當時的警察主管紛紛升官、加薪,她質疑轉型正義何在。
周倪安說,行政院血腥驅離案,很清楚就是警方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來執行公務,才會造成這麼多群眾受害,甚至有民眾已經受傷倒在地上表明「我不能動了」,警察還繼續毆打,「這樣還沒違法,我覺得天地不容」,因此她會繼續上訴。
義務律師團代表尤伯祥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失望與遺憾,5年審理期間換了3個審判長,只有現任的審判長林孟皇最願意調查事實,合議庭很認真的聽取意見與調查證據,但令人失望的是,當庭看過這麼警察的暴行影片後,法院最後卻認為是「少數員警的失控行為」,他認為法官的勇氣、肩膀的承擔不足,法院只是往前進一小步,而不是邁進一大步,令人相當遺憾。
尤伯祥說,法院認為黃昇勇是依照法令執行職務,有阻卻違法事由,因此判黃無罪,這理由也令人失望,軍隊、警察進行的國家暴力,第一線往往受限於上級組織的命令,沒有抵抗命令的餘地,用以談阻卻違法或許還講得通,但對於黃昇勇身為直轄市警局長、位階這麼高的指揮者而言,是說不過去的。
尤指出,指揮鏈上的指揮官具有高度的指揮能力,一聲令下就可以避免員警失控的悲劇發生,但黃卻放任第一線員警施暴,怎可說黃沒有犯罪?這等於是鼓勵、默許將來的警察在類似的驅離行動時,可繼續使用國家暴力,「如果是這樣,那麼台灣離香港的距離並沒有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