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帳號遭入侵 她報案怨遭警「半推半就」冷處理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民眾受到傷害,第一時間會想到警察,曾姓咖啡店老闆娘的公司google帳號疑遭入侵,警方卻以「沒有實際受害」為想了結,曾女盧了半小時警方才拿到報案三聯單。曾女指出,公司帳號裡有金流、客資,一旦遭入侵,後果難以想像,但警方對資訊犯罪認知與民眾不同,指控警方罔顧民眾的信任,警方推稱,最後仍有受理報案,可能是過程讓民眾感到不愉快。
罪型態轉變,利用網路上獲取的個資、帳號犯罪相當常見,警方強力防堵的詐騙集團,就是利用網路犯罪的例子,不過警方對妨害電腦使用的認知,似乎沒跟上民眾的腳步。
開設知名咖啡店的曾姓老闆娘,24日下班時發現,她申請用來作為公務使用的google帳號遭入侵,而且入侵者似乎破除她的帳號密碼,想在另一台裝置上登入帳號,她認為非同小可,因為帳號內除了有她的私人金流外,還有員工薪水轉帳資料、客戶的個資都在裡面,如果遭入侵恐怕會有嚴重的後果。
曾女認為,很多人都可能面對帳號遭入侵的情況,而且網路犯罪的速度很快,應該馬上報案,請警方抓到入侵者,當下截圖、修改帳號密碼,還先請教律師、查了法條,連忙在當日深夜11時許趕到警所,解釋自己帳號遭到入侵的過程,沒想到警員卻讓她感到事不關己。
當時警員向曾女表示,她沒有實際受到損害,這樣告不成,而且網路犯罪警方也不能隨便向google調資料,只有特定的重大刑案才能調,但是老闆娘認為,提告是民眾的權益,而且她沒受害是因為google帳號有提醒防盜功能,難道小偷破壞門鎖,闖進別人家,還沒偷東西就被警方先發現也不算犯罪?
警:可能過程有誤會 可向督察單位檢舉
後來警方又稱,曾女的戶籍不在該派出所的轄區,要老闆娘到其他警所報案,結果被老闆娘反將一軍,表示警方有單一窗口受理報案,最後爭論了半個多小時,警方才替她做了筆錄開出三聯單。警方則稱,最後還是有受理曾女報案,只是可能過程有誤會,可以向督察單位檢舉。
律師林仲豪認為,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不罰未遂犯,但是以曾女的狀況來說,嫌犯已經取得密碼登入了,但是被google擋下,符合刑法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只是電腦犯罪檢警不好破案,警所才會推託,建議犯罪偵查應要辦法跟上社會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