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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嚐禁果怕家人發現 男友瞎教:說是DIY弄破的

年近三十而立的林男與15歲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後,還教少女若家人發現她處女膜破裂,就回稱:「自己DIY弄破的」。(情境照)

年近三十而立的林男與15歲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後,還教少女若家人發現她處女膜破裂,就回稱:「自己DIY弄破的」。(情境照)

2019/06/25 14:4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年近三十而立的林男與15歲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少女後來擔心被檢查出處女膜破裂,要男友教她如何應付家人盤問,林男竟瞎教:「說妳自己DIY弄破的」。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還連繫小女友試圖影響陳述,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6月,可上訴。

判決指,去年6月27日下午1時許,林男找小女友赴台北市某電影館包廂觀看電影,看著看著禁不住褲檔裡的龍興奮,與少女合意性交;少女姑姑事後察覺有異,追問後得知真相,向警局報案,林男遭起訴。

少女在審理時說,她與林男曾是男女朋友,當天性行為後,她非常緊張又害怕懷孕,就拿著林男給她的避孕藥服下;少女姑姑則說,家人得知少女與林男認識後,因兩人年紀相差太多,家裡極力反對,然而少女依舊偷偷與林男聯繫並交往。

法官檢視少女與林男的手機對話記錄後發現,小女友曾問:「我跟你性行為的事家裡人都知道了…所以我才問你怎麼辦?」林男回:「一句話打死不認,因為根本沒發生過」,小女友再問:「如果他們要帶我去婦產科驗我處女膜在不在,你要我怎麼說」,林男又教:「你自己DIY弄破的」。

法官認為對話可以採信的理由在於,林男與少女多次提到性行為,且林男也自信少女家人沒有證據,加上性交時沒有監視器拍到,要少女不要慌張。

法官審酌林男在性交時27歲,具社會歷練,明知少女智慮未深、性觀念不成熟,卻仍與少女性交,影響少女身心發展,且犯後否認犯行,還影像少女證述,依法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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