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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在家莫名被開紅單 民眾貼文求助 警方緊急撤單

張男家屬在臉書我是永和人貼文求助。(記者陳薏云翻攝臉書《我是永和人》)

張男家屬在臉書我是永和人貼文求助。(記者陳薏云翻攝臉書《我是永和人》)

2019/06/21 17:13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家住永和的張姓男子去年1月遭警方舉發在新北市淡水地區騎車闖紅燈,但罰單上並無照片,只註明是員警目睹該車由一名女子騎士違規,張男不服舉發申訴,日前再度接到公文催繳罰款,心有不甘致電淡水警方詢問,但警方堅稱自己沒有看錯,若不服就自行舉證,提告行政訴訟,張男女兒聽聞後氣得在臉書上發文向網友求救,淡水警方則表示,遭舉發的機車車牌疑似遭到冒用,今日已發函建請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處分,並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張男女兒在臉書社團我是永和人發文表示,家人根本就沒有騎車去過淡水,也沒將車外借,一直都停放在地下室,但去年1月18日卻遭警方舉發在淡水中山、文化路口違規闖紅燈,且罰單中並無照片,只備註:「闖紅燈違規迴轉往原德路方向,員警恰巧目睹,女性駕駛。」張男家人不服提出申訴,但申訴失敗,本月12日再次收到公文催繳罰款。

張男家人心有不甘,致電開單員警詢問是否有違規照片,但警方卻表示自己不會看錯,若民眾不符,可自行提出沒有違規的證據,提出行政告訴,張男女兒氣得在臉書上發文詢問網友意見,引起熱議。

淡水警方澄清,警方面對不願配合攔查的違規民眾可逕行舉發,處理流程並無瑕疵,當初接獲申訴時也配合裁決處調查,但今日看到張男女兒貼文後再經查證,發現該車車牌可能遭到冒用,此舉發有爭議,今日已發函建請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處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張男家屬在臉書我是永和人貼文求助,引起網友熱議。(記者陳薏云翻攝臉書《我是永和人》)

張男家屬在臉書我是永和人貼文求助,引起網友熱議。(記者陳薏云翻攝臉書《我是永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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