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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半夜闖臥房 豬肉男強壓單親媽在床

2019/06/20 18: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賣豬肉的劉姓男子,1月間於凌晨3點半闖入鄰宅徐姓單親媽媽住處,經被害人報警後,竟又於4月重施故技,甚至還將徐女壓制在床上,事後對動機說詞一再反覆,新竹地院認為他已嚴重傷害被害人的身體與精神,依強制罪判刑5月。

判決書指出,4月28日凌晨3點半,新竹縣劉姓男子從住處2樓窗戶,跨過相鄰未閉鎖的窗戶,而未經徐女同意,無故侵入住宅,並至徐女臥室內,以雙手抓住徐女雙手腕,將她壓制在床上,以此強暴方式妨害驚醒的徐女離去權利。

法官審酌劉男素行尚可,然犯罪動機可疑,為何半夜侵入徐女住處,對不熟識的徐女為強制行為,歷次供述不一,一下說因為看到徐女小孩紙尿布裡面有大小便放在廚餘桶,想進去了解小孩狀況,因為上次去時,徐女兒子被驚嚇到一直哭;後來又改稱:因為壓力太大;又稱:因為受到徐女那邊的聲音干擾,回音很大等語。

法官查出劉男於本案之前,曾於1月20日凌晨3點多,非法侵入徐女住宅,明知違法再犯本案,利用深夜時分,對熟睡的徐女實施犯行,徐女所受驚嚇程度可想而知,不僅造成身體、精神上嚴重傷害,更危害社會住居安全,犯罪情節非輕,所為實屬不可原諒。最後依強制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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